林卓廷被控立會阻陳恒鑌、周浩鼎 獲裁無罪 林判後高呼「感謝法官閣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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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卓廷被控立會阻陳恒鑌、周浩鼎 獲裁無罪 林判後高呼「感謝法官閣下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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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 2019 年審議《逃犯條例》修訂法案,林卓廷否認妨礙陳恒鑌、周浩鼎兩罪,經裁判官鄭念慈審訊後,周四(6 日)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林無罪。宣判後,林卓廷高聲稱「感謝法官閣下」。

鄭念慈裁決時指,據呈堂片段,周浩鼎、陳恒鑌身處位置,與林卓廷和石禮謙有距離,儘管已盡量回想事件,但他們或對事發一刻未必清楚。

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林卓廷早上穿西裝出庭,身旁有懲教人員看守,等候開庭期間望向旁聽席微笑。

官:林與石禮謙說法可能為真

鄭又說,林卓廷作供指自己當時知悉石禮謙做過心臟手術,當天上前是為因立會混亂、擔心建制派強行選出主席,才上前了解情況,至於伸手是為問候石、向其表示關心。而石禮謙亦作供稱,當時感覺的危險是來自林的另一方向,他也感受不到林的接觸有用力。

鄭說,林和石的說法可能為真,而如林有與其他議員協議搶石的咪高鋒,則必會用力。綜合而言,認為本案無足夠證據推論被告有襲擊、妨礙或騷擾議員,因此裁定他無罪。


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、高級檢控官勞泳珊代表;林卓廷由大律師黃錦娟、管致行、郭雅媛代表。案件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審理。


稍後有詳細報道。


案件編號:ESCC2514/20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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