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義獲薦留任 曾指法院基本職責確保審訊公平 認同替代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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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義獲薦留任 曾指法院基本職責確保審訊公平 認同替代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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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薦「再度任命」為常任法官的李義,至今在終院任職 25 年,參與審理過多宗重要上訴案。在支聯會拒交資料案,終院一致裁定鄒幸彤 3 人得直,引李義在另案判詞指出,法院的基本職責是在法律可行方法下,確保審訊得以公平進行。

在黎智英保釋案、呂世瑜案,李義與其餘 4 名法官一致裁定兩人敗訴,裁定《國安法》設更嚴格的保釋門檻、認罪減刑的幅度受刑期下限約束。在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,李義與張舉能、歐頌律看法一致,認為詮釋法例時應側重維護廉署調查保密,裁定林敗訴。

在岑子杰司法覆核案,李義、霍兆剛一同撰寫判詞,認為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「替代法律承認框架」,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、獲取合法性的身分認同。

支聯會案終院引李義另案判詞
指法院基本職責確保審訊公平

按規定,終審法院共有 3 名常任法官,而每次上訴聆訊都須由首席法官、3 名常任法官,以及一名本地或海外非常任法官一同參與審理,故在過去 25 年任職期間,李義參與大量終審上訴案。他主撰部分案件的判詞,亦有在部分判詞撰寫個人裁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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