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國安法:五一遊行自行取消,申請人稱「不由自主但不能講」
香港新闻

香港國安法:五一遊行自行取消,申請人稱「不由自主但不能講」

发表时间:

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访港为「游行」定性后,香港再有团体撤销相关申请。早前以个人名义申请五一游行的前职工盟主席黄迺元,4月26日传出被当局带走,他其后宣布取消游行。

此前不久,原拟在五一前夕举办游行的亲北京团体「港九劳工社团联会」(劳联),也撤回了游行申请。

与黄迺元一起申请游行的杜振豪26日中午在社交媒体发文指,黄迺元恢复自由,未有被捕,「但情绪崩溃,显然承受了巨大压力」,又指他已签纸取消游行申请,但详情限于《港区国安法》第63条无法透露。63条是指配合办理国安案件的组织及个人须保密。

帖文表示,「由于过往经历,能够想象期间发生了什么事」,相信黄已尽一切努力捍卫集会游行权利,希望公众给他时间休息,又强调这次挫折不会打击他们争取工人权益的斗志,「无论如何,谨此向社会大众致歉」。

当天稍早,黄传出「在住所休息时无故失去蹤影」,亲友怀疑他是遭当局要求协助调查甚或拘捕,一度联络律师跟进。

杜振豪接受BBC中文访问时表示,黄迺元的家人早上7点还看到他在家中,7点半回到家突然发现他不在,「正常不会是这样,无缘无故不见了」。

到了11时半,杜振豪接到黄迺元来电,说已经签纸取消游行申请。「他情绪波动,从语调可以猜想过程很不愉快,很受屈,取消申请是不由自主的决定,但又不能讲。我问他签纸取消是用什么理由,他说没有理由。」

杜振豪说,在目前政治压力下,早有心理凖备游行办不成,但一直以为会是警方直接反对申请,没想过是用这种方式要他们自行取消。「这是我们意料之外的,可能对政府来讲,反对我们游行没面子,所以就要你自己取消,以显示责任不在政府。」

他续指,《国安法》实施后香港大量公民团体和工会解散,工人声音已减弱不少,儘管官员强调有其他渠道表达诉求,如写信给政府或透过议员发声,「但迴响一定不及游行那么直接和有效」。

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被传媒追问早上是否有国安人员接触黄迺元时,并没有回应,他重申《基本法》及《港区国安法》均规定港人有游行集会自由,认为应向活动组织者查询取消原因。

黄迺元和杜振豪在脸书成立的「香港五一游行2023(申请中)」活动专页,傍晚已改名为「香港五一劳动节」,最新帖文指5月1日「我们不会前往游行路线的地方,也不会呼吁任何人前往」,又表明专页会继续发放劳工权益资讯,「希望未来有一天,可以在此正式宣传香港五一游行」。

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早前访问香港,在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」致辞时称「游行不是表达利益诉求的唯一方式」,指游行「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操纵,甚至民生利益诉求被歪曲成为政治问题,进而诱发社会对抗」。

两天后,亲北京的劳工团体「港九劳工社团联会」(劳联)主席林振升宣布撤回五一游行申请,称担心被人「骑劫」,并强调与夏宝龙言论无关。

香港特首李家超其后公开认同夏宝龙说法,指公众活动组织者须考虑会否影响他人,若担心被骑劫而取消游行「是负责任做法」。

过去一个多月,香港警方时隔近三年后重新批准游行申请,但加入多项新规则和「国安条款」,包括要求参加者配戴挂颈编号卡牌及围起封锁线等,被指剥夺集会自由。

香港《基本法》第27条规定,香港居民享有言论、新闻、出版的自由,结社、集会、游行、示威的自由,组织和参加工会、罢工的权利和自由。

浏览其他香港新闻